因车祸大腿骨折畸形,在医院手术植入钢板固定★●◇,治愈仅一年的钢板竟断裂,导致股骨头坏死。东莞男子王先生最后将医院告上法庭。东莞第三法院横沥法庭运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法析理,明晰各方责任,在未启动鉴定程序的情况下促成各方和解,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一致赞扬。
本身已经很不幸了,没想到手术后●▪=☆△…,钢板会断裂,这到底是医院的原因还是质量问题=◁?男子利用法律的武器○☆○…▪,把医院告上了法庭,来看看是怎么解决的……
医院应诉后表示□…◇=,王先生的手术非常顺利▲■•◁□★,医疗器械也是通过规范的进货渠道、由合格厂家生产的,医院本身并没有过错-…◁,若钢板质量有问题,那应该是销售商的过错,要求追加销售商作为被告。
张利宝法官团队运用相关法律规定,多次对各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,厘清各方责任,并从节约诉讼时间、成本入手AG捕鱼推荐▽▪▲△,积极引导各方当事人以和解方式化解纠纷◇☆●■=○。
考虑到案件标的额不大、事实较为清楚,若进行鉴定耗时长▼•▽、成本高▼••●■●,为减轻当事人诉累、快速化解矛盾,张利宝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坚持对本案进行调解-=▽◇◇。
销售商对此也“喊冤”表示•◁•○,钢板质量应是生产商的问题☆△◁△,要求追加生产商作为被告。
悲剧发生在2019年4月5日,后经历了多次手术,被送往东莞某医院治疗,手术较为顺利。左大腿骨折畸形,王先生因车祸导致全身多处受伤○◇▽,其中在其左股骨处植入了钢板固定,
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“因医疗器械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,患者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,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▼•=。”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亦规定“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,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要求赔偿。”
生产商则认为-•■,产品经过严格的生产审批,质量合格,是王先生自身使用的问题•■。医院、销售商、生产商三方均要求对钢板质量进行鉴定。
东莞第三法院横沥法庭收案后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▼■△,及时追加了钢板销售商及生产商作为本案的共同被告△-◇★…。
在未启动鉴定程序的情况下☆◇☆▲•,本案得到了快速解决●■□☆•-,既让王先生及时获得了赔偿,可以安心回家养伤,各方当事人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,赞扬法院高效解决矛盾纠纷=-◆•▷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承办法官张利宝认为■□◇▼★,各方的争议焦点在于钢板是否存在质量问题,以及确定责任方。医院在第二次收治王先生时☆•,已明确其股骨头坏死是钢板断裂所致••●▪,且在未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下为其医治□=◆••,由此可推测医院也认可是钢板质量问题导致,并且应当清楚钢板的质量问题。
◆□“车祸是意外,但钢板断裂就是人祸啊!”王先生非常愤怒•★=,认为这是医院用的钢板质量问题所致-▲▷▲▷◇,于今年2月向法院起诉,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△•、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9万余元。
王先生没想到,自己治愈出院后仅一年AG捕鱼推荐,植入的钢板就断裂了。他再次前往医院治疗AG捕鱼推荐,诊断结果为左股骨骨折不愈合,左股骨固定物断裂,左股骨头坏死。
经法院组织多轮协商★•☆○、反复沟通后▷=…,各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,钢板生产商和销售商共同承担赔偿费用,生产商以△▪▽★▽“以货物折抵相关费用…□○▽”的形式与销售商达成协定,双方以销售商的名义赔偿王先生25000元…●,王先生第二次就医的医疗费及陪护费由医院承担。